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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视角 | 好心搭乘出事故,司机要赔偿吗?
2026年08月31日

顺路免费捎带朋友、同事,出了事故司机用不用赔偿?很多人以为:我都免费让对方坐车了,属于对方愿意自担风险,出了事也不用赔,真的是这样吗?

 

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“好心搭乘(好意同乘)”,《民法典》第 1217 条有明确规定: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只要是司机一方的责任导致事故,司机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,法院可依法减轻赔偿比例。

 

但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减责规则:司机是故意肇事,或者存在酒驾、毒驾、严重超速等重大过失,需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;若搭乘人自身存在过错,也可相应减轻驾驶人责任。若事故认定为对方车辆全责,搭乘人的全部损失由对方及对方保险承担,本方驾驶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。

 

简单说:好意搭乘不能免除驾驶人的安全保障义务,因自身一般过错致搭乘人受损的,赔偿责任可依法减轻;存在故意、重大过失的,不适用减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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